QC080000如何進行供應商管理?
6.2 供貨商管理
6.2.1 樣品承認
6.2.1.a. 采購部根據生產要求,做貨之前先打樣辦, 待品質部確認,確認樣辦時應填寫《樣辦確認書》,樣辦OK之后,方可成為采購員選擇下單供應商。
6.2.1.b. 采購員在要求供應商提供樣品時應同時要求其提供零件承認書,內容含蓋《環(huán)境管理物質不使用證明書(承認檢定用)》、ICP檢測報告、MSDS、材質成份表及材質證明等有效環(huán)境物質保證數據。
6.2.2 供應商稽核
6.2.2.a. 廠商稽核對象:零部件和副材料廠商。(取得SONY綠色伙伴認定資格可免除稽核)
6.2.2.b.稽核時機
◆新開發(fā)供應廠商進入大批量交貨后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稽核;
◆依據《供貨商管理系統(tǒng)核計劃表》執(zhí)行定期稽核,以確認供應廠商環(huán)境管理體系是否有保持;
◆環(huán)境管理物質重大異常發(fā)生后安稽核。
6.2.2.c依據標準
◆SONY SS-00259(最新有效版)
◆其它國際環(huán)保法令法規(guī)的要求有關環(huán)境質量保證體制評價標準。
6.2.2.d稽核前廠商輔導
品管部將有關環(huán)境管理的信息和客戶環(huán)境管理規(guī)定,必須迅速確實地以文本、或說明會倡導方式傳達到各供應廠商,并輔導各供應廠,并輔導各供應廠商建立環(huán)境物質限用管理系統(tǒng)。
6.2.2.e.稽核方式
◆實地稽核方式
6.2.2.f.采購部稽核小組
◆稽核小組組長,由采購部負責人代表擔任;
◆稽核小姐稽核員由稽核組長從品保/采購中的合格內稽員中指定;
6.2.2.g實施稽核
◆采購部于每年年初制定《供貨商管理系統(tǒng)稽核計劃表》經環(huán)境管理代表核準后,由采購員于稽核前一周通知各供應廠商。
◆廠商稽核小組按計劃的安排實施稽核,稽核記錄于《供應商評價項目》。
◆現(xiàn)場稽核結果由稽核組長于稽核結束后現(xiàn)場報告,并取得被稽核廠商之認可。
◆不符合項的糾正:被稽核廠商針對稽核中不符合項采取相適應的糾正措施,填寫《環(huán)境監(jiān)查缺失改善報告》并附相關客觀證據予仁利環(huán)境質量保證委員會。
◆廠商稽核小組(對應商稽核人員)負責對廠商環(huán)境稽核不符合項目糾正效果追蹤確認直至結案。
6.2.2.h品管部匯整廠商稽核結果交采購部,此將成為該供貨商是否可持續(xù)成為仁利環(huán)保合格供應商之重要依據。
6.2.3 數據管理
6.2.3.a.《禁用物質保證書》——供貨商每年提供一次(一般為正式確定交易后簽定,到次年的相對應時間為一年有效期限),由仁利采購部統(tǒng)一保存5年;
6.2.3.b.《環(huán)境管理物質不使用證明書(檢定用)》——供貨商變更一次均應提供一次至仁利采購部,無變更最長不超過一年提供一次由采購部統(tǒng)一保存三年;
6.2.3.c.《ICP測試報告》——供貨商首次送樣、材質變更,以及仁利特殊要求時提供,從測試日期開始計算,有效期為一年;
6.2.3.d.《材質成份表》——仁利有需求時提供,從制作日期開始計算,有交期為一年;
6.2.3.e.《物質安全數據表(MSDS)》——仁利有需求時提供,從制作日期開始計算,有效期為一年。
6.2.3.f.《樣辦確認書》——由仁利品質部承辦分發(fā)至相關部門。
6.2.4環(huán)保材料供貨商必須有相對應之質量管理事務對應窗口及人員。
6.2.5環(huán)保材料供貨商應對仁利之抱怨及退貨進行及時檢討分析,在三天以內提供有效對策并落實改善,如有物殊原因延期回復者,應通知仁利,取得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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